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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
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
(1991年1月11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,1994年10月8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,2000年2月29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...
日期:2018-06-07 查看更多
(2012年5月30日政协第十届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第2次常委会议通过)第一条 调研、视察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、服务决策的基础工作,是委员深入实际、联系群众、了解情况、研究问题、学习提高的重要方法;是委员...
日期:2017-11-23 查看更多
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“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,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,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。个人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...
日期:2017-05-04 查看更多
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如下规定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,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,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,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,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。政协章程对政协...
日期:2016-09-14 查看更多
撤销政协委员资格,一般经过以下程序:(1)有关方面提出书面建议。(2)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。(3)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,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。
日期:2016-07-14 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