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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
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
日期:2016-09-14浏览:16786 信息来源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 + 文字放大 - 文字缩小
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如下规定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,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,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,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,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。
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是:要密切联系群众,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,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。《中国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》进一步强调,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的学习与培训,促进政协委员提高自身素质。政协委员要在遵守政协章程,履行委员职责,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,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。